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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5-11-14 9:08:06 瀏覽:67
2025年1月23日之后首次在紹興工作,承諾在紹工作5年,符合條件且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6個月的高校畢業生(碩士及以下學歷人才要求畢業2年內首次來紹工作)、副高職稱人員及高級技師、技師。對已在紹事業單位工作的人才離職脫產攻讀博士,2021年10月12日之后畢業后全職回紹工作的享受與引進人才同等政策。
2025年1月23日前引進的高校畢業生補貼額度、補貼對象、發放方式按原政策執行。
除博士及選調生、選聘生外,補貼對象均為到企業、科研院所(包括共建研究院)工作的高校畢業生(安家補貼適用范圍不包括房地產業、金融、通信、電力、石化、煙草等企業)。
原則上申請人需擁有全日制學歷,《教育部辦公廳等五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業工作的通知》(教研廳函〔2019〕1號)明確的2017年起由國家統一下達招生計劃、考試招生執行相同政策標準、培養質量堅持同一要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享受全日制同等政策待遇。
博士研究生每年補貼3萬元,副高職稱人員及高級技師、碩士研究生、“雙一流”高校本科畢業生每年補貼2萬元,其他普通高校本科畢業生及技師(含全日制技工院校畢業2年內取得技師證的畢業生)每年補貼1萬元,專科(高職)畢業生每年補貼6000元,補助三年。
對公辦醫療衛生機構引進的“雙一流”高校醫學類碩士、公辦中小學引進的“雙一流”高校碩士,給予一次性5萬元安家補貼(不滿5年終止在紹工作的,按照離紹當月開始以月為單位按比例退還安家補貼)。
濱海新區及各區、縣(市)可根據當地實際進一步明確補貼對象,可按照當地重點產業制定緊缺專業人才需求目錄適當上浮補貼標準(緊缺專業人才需求目錄由屬地人社部門牽頭會同相關部門發布,上浮比例不超過政策補貼標準的30%)。在紹自主創業成立企業并繳納社保的高校畢業生參照上述標準享受安家補貼。
安家補貼與房票補貼可以同時享受。市屬單位的補貼資金由市財政保障,濱海新區及各區、縣(市)補貼資金由當地財政承擔。按照稅收屬地原則,兌現屬地有異議的以個稅繳納地為人才政策兌現地。
市人力社保局人才服務綜合平臺(海智匯),0575-85224983、0575-81503298
濱海新區人才工作局,0575-89198127
越城區人力社保局,0575-88307167
柯橋區人力社保局,0575-81117398
上虞區人力社保局,0575-81227207
諸暨市人力社保局,0575-87211808、0575-87262017
嵊州市人力社保局,0575-83275286
新昌縣人力社保局,0575-86023080